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湄潭县国土资源局拟将湄潭县石莲镇风水坳砂石场采矿权进行公开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矿区资源量377.1万吨,在以下矿区范围内占用7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量。矿山设计生产规模:15万吨/年;出让年限:5年。
二、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竞买人达3人以上(含3人),则采取公开拍卖,拍卖地点设在湄潭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拍卖时间2018年1月17日上午11点;报名竞买人为3人以下,则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31日下午4点整,挂牌地点为湄潭县国土资源局资源矿权股。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上午8点半至2018年1月16日下午4点整;报名地点设在湄潭县国土资源局资源矿权股。
四、竞买资格及报名条件
1、凡符合采矿权资质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2、凡参加竞买者,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湄潭县国土资源局资源矿权股办理报名竞买手续。
3、参加竞买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竞买不成,履约保证金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五、有关矿山详细资料,可到湄潭县国土资源局矿权股查阅。
六、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自行完善矿区和开采场地的土地租赁和报批手续,并缴纳地质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费用;自行完善安监、环保、林业等相关手续;履行石莲镇人民政府与石莲镇黄莲坝村民委员会签定的租地协议。(其协议主要内容为:石场进场道路及场地土地租用协议,租地费用及安置补偿、青苗补偿等)
七、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与县国土资源局签定成交确认书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根据湄府议[2014]10号会议纪要的要求,自行拆迁达到安全距离后持采矿权价款缴纳发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环保部门意见)、地质勘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可三案合一)等办证所需相关资料到湄潭县国土资源局办理采矿权登记,申请采矿权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经审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测算的矿山建设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方可领取采矿许可证。
咨询电话:085224232779(县国土资源局资源矿权股)
联 系 人:谢世军 13885223788
陈永洪 15085040688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