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鸡东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公开挂牌出让二宗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二、竞买资格,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竞买人需按出让文件提供相关材料。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1月3日至2018年01月30日(9:00—11:30,13:30-16:00),到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2日(9:00—11:30,13:30-16:00)(周六周天节假日除外),到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室)提交书面申请(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12日下午15: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8年01月12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地点为: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鸡冠区康新路92号)。
挂牌时间为:2018年01月31日9时至2018年02月12日14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七、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二)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采矿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三)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林业、交通、电业、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事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四)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原华 宋妍妍
联系电话:0467-2355363 13836519888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