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莱州市留村金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留村金矿区位于莱州市西南12km,行政区划属莱州市神堂镇。矿区东南距威(海)~乌(海)高速公路沙河出入口15km,可抵达烟台、潍坊等地,北距莱州港20km,交通方便。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X Y
1, 4110306.00; 40483482.00
2, 4110450.00; 40483380.00
3, 4111166.00; 40484186.00
4, 4111026.00; 40484282.00
开采标高:52m至-100m
矿区面积:0.1843Km2。
矿区内保有资源量:金:200kg/64543t;银:546kg/64543t;铅:171t/48950t。
二、采矿权出让年限:采矿权的出让年限为3年1个月。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有意竞买者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之内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异地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竞买申请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到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科(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进行竞买人资格审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购买挂牌出让文件(¥200元/套,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经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的,应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100万元)方可参加竞买。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价款;竞买不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竞价方式
莱州市留村金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78万元;在挂牌期间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的增幅为壹万元或壹万元的整倍数。本次挂牌设保留价,挂牌期满,报价最高并高于保留价者为竞得人。成交价仅指采矿权价款,不含其他任何费用。
六、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时间:自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7月8日15时。
挂牌地点: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大厅(莱山区新苑路7号)
联系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王鹏 0535—6719005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六日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