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采矿权。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区块简要情况
二、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二)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凡参加竞买者,即表明对该采矿权的一切现状、缺陷及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或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山林、道路、用地、用水、用电、“三废”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三、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以个人名义参加竞买的,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后30天内办理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公司或企业的名义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相关手续);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须与采矿权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承租人)达成土地使用(或租用)意向协议或签订土地使用(或租用)合同。
(三)采矿权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向检察机关申请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并在10日内向钦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该证明材料。如竞得人不能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钦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采矿权的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钦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网(http://www.qzland.gov.cn)查阅。竞买申请人须在2018年10月18日17时之前通过钦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网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履约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0月18日17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五、本次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9时起至2018年10月22日17时止。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挂牌仅限于网上竞价,钦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资格最终以出让人审核通过为准),不设底价。
七、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出让人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由钦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宗采矿权的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及业务咨询电话:(0777)2820033、2860972,灵山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777)6428697、6428295。
灵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