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有关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我局组织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
临淄区齐鲁化工区金山产业园区土地平整项目北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张店城区东南约13.0km,临淄区金山镇政府西约4.0km处,行政区划属临淄区金山镇。出让年限:2年;生产规模:480万m3/a ;资源储量:2499.1万吨;综合计算采矿权挂牌前期工作费用,采矿权起挂价3870万元,竞买保证金及保障资金为人民币3870万元,其中竞买保证金为774万元,保障资金(预付款)为3096万元,增价幅度为20万元,矿山预期投资13875万元。矿区范围由以下12个拐点圈定,各拐点坐标见表1: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保障资金(预付款)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
(二)竞买人只允许独立竞买,不允许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注册资金必须大于矿山预期投资额的30%。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时间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挂牌交易,即通过淄博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22日09时至2017年10月25日17时登录淄博市国土资源交易网(www.zbgtjy.gov.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时间及保证金、预付款交纳时间和交纳银行
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22日9时至2017年10月25日17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保障资金(预付款)。交纳保证金、保障资金(预付款)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17时。
临淄区齐鲁化工区金山产业园区土地平整项目北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保证金、保障资金(预付款)汇入中国工商银行临淄支行;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9时,报价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16时。
六、出让程序和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国土资源部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和《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持《临淄区齐鲁化工区金山产业园区土地平整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有关资料到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临淄区雪宫路354号)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
七、成交价款和竞买税费的支付
出让价款不包括竞买税费,竞买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相关报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对采矿权另行处置。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采矿权的定金(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保障资金(预付款)(不计利息)抵作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保障资金(预付款)(不计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竞得人应当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文件、《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竞得证明》到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当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中标价款,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八、风险提示
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该采矿权进出道路、用地、水电、林业等相关配套设施,须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和权利人协商解决。
矿产资源勘查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九、其他事项
1、网上交易有关要求等其他相关情况详见出让须知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2、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咨询。
出让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
承办单位: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54号
联系人:赵宗权 联系电话:0533-7181302
4、CA数字证书按照《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CA数字证书的通告》办理。
CA数字证书受理机构: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CA认证受理点:济南市趵突泉北路24号
电话:13156127266 联系人:张帆
5、淄博市国土资源交易网:http://www.zbgtjy.gov.cn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
2017年9月21日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