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的规定,受巴东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恩施州矿业权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湖北省巴东县石羊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六)矿区范围:矿区面积0.0828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西安1980坐标):
北矿段资源储量估算范围(1980西安坐标)
资源储量估算标高:485米至535.2米
南矿段资源储量估算范围(1980西安坐标)
资源储量估算标高:458米至567.5米
(七)资源储量:根据湖北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2017年7月编制的《湖北省巴东县石羊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查明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122b)487.3万吨。本次出让资源储量487.3万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即有与开发利用方案相适应的资金、技术、人员和设备),注册资金24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资信的独立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申请和联合体报名。
2、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收益共享精准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函〔2016〕402号)有关精神,及《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巴东县石羊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恩施州国土资函[2017]66号)要求,竞买申请人必须制定本项目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共享和绿色开发实施方案,并与矿业权所在地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任意一级均可)签订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和收益共享协议。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小写:人民币3200000.00元整)。
(二)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0.5万元或0.5万元的整数倍。
(三)本次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小写:人民币1600000.00元整)。
四、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bggzypm.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该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五、竞买申请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和报价方式进行。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申请和参加竞买。办理竞买资质审查、提交申请和报价请登录恩施州国土资源局网站参阅《湖北省巴东县石羊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恩施州矿网挂〔2017〕15号)》及附件,点击“附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或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点击该项目“资源详情”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二)数字认证书ukey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
六、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17年 月 日—2017年 月 日;
(二)提交资质审查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17时;
(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16时;
(四)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17年 月 日8时—2017年 月 日10时;
(五)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5分钟前有人报价的,则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七、风险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储量可能存在差异。
(二)竞得人获得采矿许可证后,如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已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的或有效期止未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的,均由 国土部门无偿收回其采矿权。该采矿权到期后是否继续设置,由其审批发证的国土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另行决定。
(三)采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林地使用(征占用)、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林业、水利、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保证采矿权按期登记发证和开工建设。因相关部门手续不能办理及项目区群众阻挠等因素导致采矿权无法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鉴于巴东县国土资源局已按净采矿权出让的有关要求,完成了本采矿权地质勘查及相关报告编制和矿区内土地、林地征(租)用及地上建(构)筑拆迁等相关工作,上述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共计500万元)须由采矿权竞得人支付。
(五)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竞买人已完全明白上述风险内容及全部含义,全面认可采矿权现状及出让文件内容,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八、相关事宜
(一)本采矿权受委托出让机关为巴东县国土资源局,竞得人与恩施州矿业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凭巴东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前期工作费用缴清证明文件,与恩施州国土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湖北省巴东县石羊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挂牌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三)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开始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巴东县国土资源局提出。
巴东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718-4334580
恩施州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8986845727
恩施州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