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以上各采矿权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均为2017年12月28日08时00分;网上申请、交易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01月11日16时30分。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1.在宁夏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三、确定竞得人和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并按要求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确定为竞得人。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抵作出让价款。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成交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交易保证 金交纳截止时登陆网上交易系统http://pt.nxgtjy.nxgtt.gov.cn查询下载。
五、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是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比,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因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因道路交通、供电设施、原采矿人开采出的采矿工作面等因素造成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受让人自行承担,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凭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交费票据、营业执照和其他申请资料(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成为采矿权人后方可进行开采。
2.本宗采矿权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矿区开采及地面设施用地,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出让人地址:盐池县盐州南路198号;联系人:冒玲仙;联系电话:13709555905
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 0951-6891025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盐池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