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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6月9日,各督察组分四批共计曝光典型案例28个,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38773件,受理有效举报32781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相关省(市)转办24314件。
日前,砂石骨料网获悉,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全面完成督察进驻阶段工作。据了解,此轮中央督察行动于5月7日开启,为期一个月,分批进驻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七省(市),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工作。
截至6月9日,各督察组分四批共计曝光典型案例28个,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38773件,受理有效举报32781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相关省(市)转办24314件。相关省(市)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4692件。其中,立案处罚2258家,立案侦查77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877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208人。
第一批:湖南洞庭湖区域非法采砂问题突出 非法码头屡禁不止
5月17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集中通报第一批7个典型案例。其中,湖南洞庭湖区域非法采砂问题突出,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被大面积采挖,截至2022年6月,非法采砂1779万吨,孟姜垸洲滩被挖空1835亩。截至督察进驻时,非法采砂124万吨,孟姜垸洲滩再次被挖空250亩,累计挖空面积达2085亩。
督察组指出,洞庭湖区域一些地方生态保护工作不严不实,湿地生态面临恶化风险。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湖南岳阳明确停止汨罗全市范围内所有涉水涉湖项目,对其开展全面梳理;澧县要求立即关闭孟姜垸采区,全面彻底停止采砂调度所有涉及砂石开采运输的船舶驶离采区范围。
同时,督察组在实地走访中还发现长江流域部分码头问题也非常突出。部分长江及重要支流的自然岸线被严重侵占,自然生态环境遭破坏;部分码头岸线超规多占,一些“黑码头”未批先建,部分违规码头整改不到位。
第二批:7省市水环境相关问题被集中披露
5月27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集中公开通报了第二批7个典型案例,重点聚焦基础设施、污水处理、污水直排等领域。湖北省、湖南省、浙江省、江西省、重庆市等7省市水环境相关问题被集中披露。
其中,上海市尚未建成与超大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水环境治理体系;浙江省存在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问题;江西省部分城市对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紧迫性不强,工作推进迟缓;湖北省黑臭水体治理不力;湖南省部分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缓慢,污水直排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河流断面水环境质量恶化;重庆市2023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65.2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云南省昆明市将主城区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抽排至位于西山脚下的西园隧洞,直排沙河后汇入螳螂川。
第三批:违规堆存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问题突出
6月5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了第三批7个典型案例,重点聚焦建筑垃圾问题,这也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集中通报此类问题。
其中,浙江省杭州市按照规划本该早就建好的141处本地消纳设施截至目前仅建成20余处;江西省萍乡市一直没有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规划,既无消纳填埋场所也无综合利用企业;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州市违规倾倒问题多发,城乡结合部问题尤为突出;重庆市41个区县(含开发区)中,有36个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工作长期无规可依;湖北省武汉市部分区域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多发。
随着此次通报的公布,建筑垃圾治理等问题引起相关专业人士关注。有人表示,未来,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大有可为。
第四批:非法采砂 矿山违规开采等问题依旧突出
6月13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了第四批7个典型案例。其中,督察组在江西省发现,一些地方河道岸线保护不力,违法违规占用林地,侵占河道堆砂,非法采砂,矿山违规开采,生态治理修复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江西赣江上游仍然存在非法采砂堆砂问题。赣州市赣县区金江砂业公司未经审批,侵占贡水河道约7亩堆放砂石,2024年在贡水河道禁采区违规采砂。于都振堃建材公司采砂船违规进入梓山镇山峰坝大桥上游贡水河道禁采区,2024年以清理河道名义违规采砂。
抚州市、吉安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展迟缓。“十四五”期间,抚州市应修复163座,截至目前仅完成38座;吉安市应修复175座,还有83座没有完成。督察发现,当地没有认真落实修复方案要求,开采坡面大量岩石裸露,坡脚存在大量浮石、浮渣,矿区未进行有效复绿,修复流于形式。
随着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面完成督察进驻阶段工作,也意味着此轮督察行动圆满收官,但不意味着环保问题可以松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表示,对已经转办、待查处整改的群众举报问题,各督察组均已安排人员继续督办,确保群众举报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
现阶段,随着中央层面环保督察的进一步推进和落实,砂石企业还需要重点关注环保问题,让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减少不必要的环保阻力。